关于做好本市高校湖北籍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为支持本市高校湖北籍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 号)及《市人社局市教委关于做好本市高校湖北籍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78)要求,现就向本市院校湖北籍2020届应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本市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

(一)生源地为湖北的学生;

(二)毕业前户籍地为湖北的学生。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 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此前已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再予以补贴。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党委研工部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天津市湖北籍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拍照不可以至邮箱xsglb@tmu.edu.cn,邮件主题:姓名+学号+求职补贴申领。请相关同学525日前提交申请,并同时填报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参见附件2)。

党委研工部负责统一组织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附件1: 天津市湖北籍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 :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端.docx

 

  

                               党委研工部

                              20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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