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现将《市教委关于开展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事迹征集的通知》进行转发,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研究生可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准备,并将相关材料于6月3日前报至党委研工部,联系电话83336919。
党委研工部
2020年5月26日
市教委关于开展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
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的号召,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全国中心)《开展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本市各高校征集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
“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推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每所高校遴选推荐1名。
2.大学生创业人物
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6年到2020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每所高校遴选推荐1名。
3.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每所高校遴选推荐1名。
二、宣传方案
1.推荐审核
天津市大中专学校就业信息服务中心将对各学校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择优推荐至全国中心进行宣传展示。
2.文稿格式
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文档),每篇事迹文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
3.媒体登载
(1)各省市推荐的人物事迹将在全国中心官网开辟专栏报道、并将在《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新职业网、学信网、各省市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刊发。
(2)新媒体发布
征集到的人物事迹也将选登在教育部“微言教育”微信、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官微。
4.免费下载
将所有人物事迹在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官网、中国网及《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网站、新职业网站、学信网等媒体建立链接,供免费下载使用。
5.国家级媒体报道
中国网开辟专栏展播事迹,同时,全国中心将征集到的事迹推荐给国家级其他媒体给予后续跟进报道。
6.发放证书
针对此次活动中各省市推荐的人选,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将颁发《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纪念证书。
7.出版丛书
将此次活动中各省市推荐的人物事迹以正式出版物的方式,出版发行丛书。
8.发布2020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新闻人物
全国中心和中国网联合举办“2020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新闻人物”发布活动,人选将从本次征文征集到的人物中产生,年度新闻人物的事迹将持续进行深度宣传报道。
四、报送方式
各高校于6月8日前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推荐表、推荐名单汇总表,做好推荐人物事迹材料的审核,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表(扫描件)、推荐表电子版、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连同相关文稿、照片打包发送至dzzxxjy@126.com,邮件及文件均命名为:闪亮的日子+(创业、基层或征兵)+学校名称。
五、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选,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推选认可度高、影响较大、事迹典型的优秀就业创业大学生,真正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市教委将委托天津市大中专学校就业信息服务中心根据各高校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对基层就业大学生、大学生创业人物、军营大学生战士三个项目各推选出5名大学生,向全国就业指导中心推荐。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天津市大中专学校就业信息服务中心
联系人:闫丹、李睿昭
电话:022-28701677、28701633
附件:1.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推荐表.docx
2.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