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20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日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下达了《关于做好2020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津教基字〔2020〕7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研究生实际,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天津市普通高校的在校研究生(申报创业奖学金可延伸到毕业五年内的学生)。历年申报且获得奖项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评选名额:创新、创业奖学金各1名


  三、奖励标准


  创新优秀奖和创业优秀奖,分别给予2000元奖励;如评选为创新特等奖和创业特等奖,分别给予10000元奖励;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美丽校园建设;


  (4)本学年内未受过处分。


  (二)具体条件


  1、创新奖学金。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成绩优异;参加重大科研项目,作出较大贡献;获得专利;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全国和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2、创业奖学金。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创业项目在高校众创空间内运行良好;在各类创业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关于评选工作的说明


  1、申报创新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在学期间应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2、申报材料中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竞赛奖励、荣誉称号等有关成果应为所在研究生阶段取得,同时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学院XX学(医)院、研究所、系、实验室等,导师或导师组成员应为通讯作者。选拔进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研究生所提交的成果,学院必须作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之一。


  3、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评定


  4、申请人下载2020年研究生市级奖学金申请表,按照规定要求填写后亲笔签字确认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后复印7份,与佐证材料一并报至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学生管理办公室,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中午12:00。


  联系方式:022-83336919


  邮箱地址:xsglb@tmu.edu.cn


附件:2020年研究生市级奖学金申请表

  党委研工部


  202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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