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努尔曼古丽·阿卜力木提全校通报批评的决定

努尔曼古丽·阿卜力木提,女,学号202160210462021级肿瘤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学院肿瘤医院,居住在广东路校区3号女生楼5030宿舍。

20211025日进行的宿舍安全检查中,发现努尔曼古丽·阿卜力木提在宿舍内违规存放(使用)电热毯,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根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津医大学生【201714号)和《学院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津医大学生【20168号)等文件要求,现给予努尔曼古丽·阿卜力木提全校通报批评的处理,并取消该生即日起一年内各项评优资格;同时通报其培养单位和导师,要求做出整改措施。

希望广大研究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防微杜渐,立即展开自查,彻底清理宿舍安全隐患。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强化组织管理,不断加强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清理涉及研究生安全的各种漏洞,确保研究生学习、生活和人身安全。

 

                                              党委研工部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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