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2〕142号),《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等文件内容,现就做好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1.选派类别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
2.资助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至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至24个月,由申请者根据自己研究工作需要及双方导师协商意见确定。
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二、选派条件
1.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6.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 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8. 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奖学金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1. 拟申请人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相关项目信息及项目指南。
2.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工作安排(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
(1)2023年3月1日之前,拟申请人准备好相关材料材料,填写《学院“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表》,经导师签署推荐意见,提交所在培养单位。
(2)2023年3月1至3月5日,各培养单位审核申请人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将申报表提交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
(3)2023年3月10日至3月22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完成网上填报(http://apply.csc.edu.cn/)。
具体准备材料的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4)2023年4月12日前,学校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5)2023年4-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
3.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安排(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
(1)2023年4月20日之前,拟申请人准备好相关材料材料,填写《学院“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表》,经导师签署推荐意见,提交所在培养单位。
(2)2023年4月20至4月26日,各培养单位审核学生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将申报表提交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
(3)2023年5月10日前,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
(4)2023年5月10日至5月22日,通过校内专家评审,同意推荐人选进行网上申报(http://apply.csc.edu.cn)。
具体准备材料的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5)2023年6月12日前,学校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6)2023年6-7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
4.“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时间安排同“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工作安排。有特殊要求的,按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四、补充说明
1.以下情况不得再申请该项目:
已获博士学位或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2.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将外语水平作为选拔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请申请人务必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尽早参加托福、雅思、WSK等外语资格考试。
3.申请人员经学校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录取后原则上不得再调整留学身份、国别、留学院校、期限。
4.未尽事宜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
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