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23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激励广大高校学生积极投身各类创新创业实践,全面提高我市大学生的创新水平和创业能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根据《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3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津教基字〔20237号)文件精神,结合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研究生实际,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天津市普通高校的在校研究生(申报创业奖学金可延伸到毕业五年内的学生)。历年申报且获得奖项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评选名额:奖学金分为“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奖学金”和“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奖学金”两个奖项。创新、创业奖学金各1名,两个奖项不可兼得。

三、奖励标准

创新优秀奖和创业优秀奖,分别给予2000元奖励;如评选为创新特等奖和创业特等奖,分别给予10000元奖励,特等奖从优秀奖中产生,奖金不可兼得。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美丽校园建设;

4)本学年内未受过处分。

(二)具体条件

1.创新奖学金。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成绩优异;参加重大科研项目,作出较大贡献;获得专利;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全国和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2.创业奖学金。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创业项目在高校众创空间内运行良好;在各类创业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关于评选工作的说明

1、申报创新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在学期间应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其中已获得本年度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王克昌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申报以上两类奖项。

2、申报材料中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竞赛奖励、荣誉称号等有关成果应为所在研究生阶段取得,同时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学院XX学(医)院、研究所、系、实验室等,导师或导师组成员应为通讯作者。选拔进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研究生所提交的成果,学院必须作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之一。

3、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评定。

4、申请人下载《2023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按照规定要求填写后亲笔签字确认,经导师(签字)和培养单位(加盖公章)审核后,由培养单位将申请表与佐证材料一并报至党委研工部(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606室),同时报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XX培养单位2023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

5、培养单位报送本单位电子版文件。每个申请人扫描已签字盖章的《2023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中陈述的各项成果原文+佐证材料,按照顺序制作申请人PDF文件,PDF文件命名为:姓名+学号+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收齐后,以主题名为:XX培养单位2023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以本单位所有申请人PDF文件压缩包和ExcelXX培养单位2023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汇总表》为附件,统一发送至邮箱:xsglb@tmu.edu.cn

6、线上线下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113日中午1200

联系方式:022-83336919


附件1:2023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XX培养单位2023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汇总表》.xlsx


党委研工部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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